企業策劃中要創造出視覺傳達要素,即CI(樹立企業形象的 宣傳)中的“視覺設計”。 由于媒體傳播和企業活動更加廣泛,把理念用視覺的形式傳 達的工具也呈多樣化,使理念達到目的的重要性陡然增大,特別 是對于在與社會和消費者的接觸點上發揮巨大作用的各項因素, 在視覺的開發中,需要具有體現理念的新穎想法和獨特構思。
作為視覺符號的發源地,由企業的理念所訴求的公司名稱、專用字體、徽章、象征商標、企業象征色彩、標語口號、廣告、包裝形 式、車輛和運輸機器的樣式、辦公樓、車間、用品、制服等均屬 此列。 不論東西大小,統統包括在企業向外部發出的信號中,作為 信息源缺一不可。 利用所有與生活者接觸的工具來統一視覺,追求理念。
應特別指出,這種手法即便不存在于CI戰略子的框架之中,也可以成為日常實施的統合戰略。但是,CI計劃的本質中的理念,并非是追求單純的統一視覺傳達,而是必須將企業的使命注入視覺,使其 成為具體化的表現形式。由此獲得生機的視覺(標識和口號等) 可以作為行為、舉止的整體視覺方面的支撐點,強力推進CI戰略。
企業宣傳部門單獨利用廣告來強調標識和口號所表達的內 容,雖說也是一種戰略,但完全不能稱為C每一名從業人員集 結在新的理念之下,變革意識,為企業戰略目標而形成的全體總 動員才是真正的CI。在計劃CI時,切莫忘記,行為的整體形象 就是視覺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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