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一再證明,越是品牌成功轉型革命性的思想,其價值被人們所認識越需要漫長的過程。
自1972年,美國最具影響力的營銷雜志《廣告時代》( Advertising Age)利登“定位時代的到來”(ThePositioning Era Cometh)系列文章,使定位理論正式進人世界營銷舞臺的中央,距今已41年。自1981年《定位》( Positioning)一書在美國正式出版,距今已經32年。自1991年《定位》首次在中國大陸出版(其時該書名叫《廣告攻心戰》)距今已經22年。然而,時至今日,中國企業對定位理論仍然知之甚少。
表面上,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與“品牌標志設計”的出身有關,對于這樣一個“舶來品”,很多人還未讀幾頁就迫不及待地討論所謂“洋理論”在中國市場“水土不服”的問題。其根本原因在于,標志設計所倡導的觀念不僅與中國企業固有思維模式和觀念存在巨大的沖突,也與中國企業的標桿—日韓企業的主流思維模式截然相反。由于具有地緣性的優勢,以松下、索尼為代表的日韓企業經驗一度被認為更適合中國企業。
從營銷和戰略的角度,我們把美國企業主流的經營哲學稱為A( America)模式,把日本企業主流的經營哲學稱為J( Japan)模式總體而言,A模式最為顯著的特點就是聚焦,狹窄而深入;J模式則寬泛而淺顯。簡單討論二者的孰優孰劣也許仁者見仁,很難有實質的結果,但如果比較這兩種模式典型企業的長期盈利能力,則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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